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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条件

2017/4/10 21:15:51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综合评价录取

  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对教师教育有浓厚兴趣,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2A2B1合格及以上等级成绩的江苏省考生,均可以申请报考。

  此外,必测科目考试等级未达到2A2B1合格要求的江苏省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4.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作品、有发明专利授权者;

  5.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表彰者;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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